教科动态

关于评选和推荐2020年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教科室     浏览:2182     发布时间:2020/9/25 11:32:42

各单位并转全体教师:

根据苏教科院〔2020〕11号文件《关于举办2020年全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结合南京市教科所传达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鼓楼区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在此基础上推荐部分学校和个人参加省市评选。现将省级下发的文件转发给你们,希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

请各单位于2020108日,将合订成册符合填表须知(见附件1要求的申报材料送至鼓楼区教师发展中心(虎踞路85号)402办公室,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稿(见附件2、附件3和附件4发送至1312076603@qq.com邮箱。

联系人:杨健;电话:8375920313851509650


二、先进个人申报表

1、论文发表是指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教育、教学研究或学校、班级管理类论文,限填5核心期刊至少1),且排名须为3

2、公开出版的著作限填2,且排名须为3

3、课题(项目)研究是指已立项的设区市级及以上课题(项目),限填5项,且排名须为3,来源以课题(项目)公布文件落款单位或者结题(项)证书落款单位为准。

4、获奖成果及表彰荣誉是指设区市级及以上奖项,限填5项,且排名须为前3,授予单位以证书落款单位为准,其中成果可含未公开发表的获奖论文(如“师陶杯”“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等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的论文)。

5、教科研服务包括:讲座、论坛、培训、辅导、学术报告、沙龙、交流、支教及结对帮扶等,限填5,其中设区市级及以上服务活动至少1项。

6、先进个人申报表后需附以上信息相应的佐证材料均可为加盖公章后的复印件),如发表论文所在期刊的封面、目录、正文,以及期刊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查询证明;出版著作的原件或者封面、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目录;课题(项目)的立项文件、结题(项)证书等;获奖成果及表彰荣誉证书;教科研服务活动的证明、证书或报道等;其他能证明本人教科研工作实绩和影响力的材料。

7、请将佐证材料有序附于先进个人申报表后,并与申报表合订成册

三、论文类佐证材料说明及要求

1、参评先进集体的论文发表清单需附知网截图,获取方式详见附图1

2、参评先进个人的论文发表材料需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查询证明,获取方式详见附图2、3

3、核心期刊按照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认定。

请下载下方的申请表:

个人申报表下载(附件3)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