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第二批“宁教名家”培养工程 培养对象的通知

作者:jks     浏览:526     发布时间:2024/5/13 8:25:57

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


宁教办高师函〔20246

关于遴选第二批宁教名家培养工程

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教育家精神,以高质量教师队伍支撑教育强市建设,培养造就一批有创造力、有影响力的领军名师、名校长,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启动“宁教名家”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宁教高师〔2021〕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就做好第二批“宁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面向全市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职在岗教师、校长,以及教科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等单位的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遴选30名“宁教名家”培养对象。

年龄原则上为48周岁及以下,个别特别优秀的不超过52周岁。对少数40周岁以下非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的特别优秀的青年教师可放宽为南京市学科带头人。已列入首批“宁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不再推荐。各区、各直属学校(单位)名额详见附件1。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学校(单位)提出申请,学校(单位)遴选后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二)区(校)级初评。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推荐名额组织评审,确定初步人选后予以公示,公示通过后作为候选人向市教育局推荐。

(三)市级评审。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组对上报人选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情况确定“宁教名家”培养对象。入选“宁教名家”培养对象的将优先推荐参加“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的遴选。

三、推荐工作要求

各区、各直属学校(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广泛宣传动员,严格推荐程序,对推荐人员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能力贡献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统筹考虑学段和学科建设需求,引领带动本区本校的教师队伍整体持续提升。

各区、各直属学校(单位)于5月21日(星期二)前将《“宁教名家”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宁教名家”培养对象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3份)及装订成册的重要佐证材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成一册)报市教育局,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48351495@qq.com。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高师处张小奇联系,联系电话:83639957。

附件:1.“宁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名额表

2.“宁教名家”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3.“宁教名家”培养对象申报表

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510


附件1

宁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名额表

区域

名额

玄武区

3

秦淮区

3

建邺区

3

鼓楼区

4

栖霞区

3

雨花台区

3

江宁区

4

浦口区

3

六合区

3

江北新区

3

溧水区

3

高淳区

3

直属普通高中

每校1-2

其他直属学校(单位)

每校(单位)1

1


附件2

宁教名家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联系人:          手机:

排序

姓名

工作单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最高学历/最高学位

现任教

学段/学科

最高专业荣誉及取得时间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时间

现任行政职务/时间

1


附件3

宁教名家培养对

申报

单位

姓名

填表时间

南京市教育局


填表说

1.本表供宁教名家培养对象推荐人选使用。

2.填表内容应真实、准确,文字简练。表内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一、基本情况

2寸近期正面

免冠照片

生年月

治面貌

高学历

业时间

业学校

专业技术职

任时间

政职务

职时间

动电话

子邮箱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主要简历

起止时间

工作岗位










二、近五年主要业绩(800字以内)

主要贡献、业务水平、产生影响

申报人签名:

年月

三、近五年教育教学成果和受表彰奖励情

教育教学成果

(限填十项)

成果类型

名称

时间

发表、出版

或组织单位

承担工作及

完成情况

获奖情况(注

明奖励部门)

荣获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情况(限填五项)

荣誉称号或

奖励名称

时间

表彰奖励单位

四、对未来两年培养期的预期成就(1000字以内)

自我优势分析、突破方向及发展成就

五、推荐意见

所在

单位

意见

        (公  章)

年月

区级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公  章)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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